11月10日下午,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范勰主持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会议指出,要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握主动创安创稳根本方向担当作为。要着力提升政治能力,深入领会党中央精神,做到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看结局,透过案件审理表象看到案件、事件、问题背后的政治因素和影响,运用法治智慧、审判智慧办理好政治性或政治因素很强的案件,为改革发展稳定保驾护航。要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严惩渗透颠覆破坏、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等犯罪,坚决捍卫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要认真贯彻《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主动创安主动创稳、建设更高水平平安甘肃的决定》,高度重视审判执行态势分析研判,通过办案关注、思考类案的成因,特别是明显升降的原因,敏于发现案件背后的深层次社会治理问题,针对性提出司法建议、工作意见,主动融入、促进国家和社会治理。
会议强调,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践行“如我在诉”,强化民生司法保护。要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聚焦 省委“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年”、政法系统“权益维护提升”行动部署,紧盯审限内结案率、破产案件结案率和执行到位率 3 项“第一指标”,补短强弱,进一步做实做优全省法院优化营商环境 10 项主要任务。要在“府院联动”上再加力。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相关部署,在更高站位上把握府院联动、在更大范围上运用府院联动,要抓重点领域、重点案事件的交流会商,持续扩大会商成效,不断加大行政纠纷实质化解力度。要本着做实“抓前端、治未病”的态度和自觉,助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和有效开展工作。准确理解执行最高法院关于立案登记制相关要求,注重发挥综治中心化解矛盾纠纷的主渠道作用,引导人民群众遇矛盾纠纷先找综治中心,既注重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又要落实好当事人自愿和满意原则,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要做实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工作。坚决落实“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要求,把严格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企业家合法财产权以及民营企业、企业家人格权落实到每一个具体案件的办理中。要高度关注涉民生案件办理。对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劳动就业、食品安全、涉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重点案件,尤其要在释法说理、定分止争上更加用心用情,对案件反映出的管理漏洞、治理盲区,及时制发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促推加强源头预防。深入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规避、抗拒执行行为的惩戒力度,不断提升司法效能。
会议要求,要不断深化自我革命,进一步强化自身建设。要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化党纪学习教育,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六大纪律”都是司法审判的“铁律”,要时刻对照、看齐,知道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经常反省、校正思想和行为偏差,在守住不违纪的底线、红线的同时,真正做到内心认同而自觉落实,融于日常而无感;要持续抓实“三个规定”的贯彻执行,不断增强党员、干警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一体融合推进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专委、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市城区人民法院负责人列席会议。部分党组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围绕学习内容作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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