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范勰主持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做出的重要指示精神。
会议强调,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法治领域坚持“两个结合”的光辉典范,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新境界,开创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新局面,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全体干警必须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融入审判执行全过程,聚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努力推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一要锚定政治方向,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既是审判机关,更是政治机关,必须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审判执行工作始终,确保法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要真学真信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要厚植法治理念,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稳定。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推市场资源优化配置。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妥善审理涉教育、住房、就业等民生领域案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有序化解。三要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提升审判质效。时时处处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二个坚持”对照、审视工作,努力寻求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最佳办案效果。坚持实质解纷,做优做细做实立、审、执、监、访各环节实质解纷工作,用心用情做好案件开庭、裁判文书制作、判后答疑、释法说理等重点工作,让司法审判既要“定分”更要“止争”。
把准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体检表”功能定位,一体做实质量管理、过程管理、智慧管理。
党组成员、专委、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市城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卫军列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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