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6月2日,市法院执行局法官为申请执行人陈乙、王博等40人发放执行款
嘉峪关市法院在“弘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要求全体干警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切实转变司法作风,将司法为民的举措落到实处,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努力维护好保障好当事人的合法权利,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新变化、新气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院加大执行力度,使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得已最大限度的实现,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今年2月14日,申请执行人陈乙、王博等40人向我院提出申请,要求责令被执行人永隆公司返还众申请人押金一案,申请执行标的9万余元。由于此案涉及人数众多,稍有不慎,将会引起上访等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因此院领导高度重视,责成富有办案经验的法官承办此案。在法定期限内被执行人未履行给付义务,我院依法追加该公司股东刘大勇、刘颖娣、宫果然为本案被执行人,经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现该案已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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