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嘉峪关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七次会议,任命茹作勋为嘉峪关市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职务。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郭成录为茹作勋等人颁发任命书。
市法院常务副院长刘均礼代表市法院院长曹云山在作《关于提请茹作勋同志任职的报告》。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王真智在介绍茹作勋等候选人的基本情况。
会议审议后决定,接受曹云山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嘉峪关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嘉峪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郭成录为茹作勋同志颁发了任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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