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要求, 2017年1月20日,嘉峪关市两级法院召开关于全面清理和集中执行未结执行案件专项行动动员会。
会议传达了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马世忠和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梁明远做出的重要批示,对全面清理和集中执行未结执行案件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市城区人民法院院长辛玉林对清理和集中执行未结执行案件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该活动期限为一年,具体分为“清仓行动、飓风行动、问责行动”三个工作阶段。
会议要求,一是要根据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要求,结合两级法院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二是要严格执行“八个一律”和“八个一批”,对清理出的未执结案件实施集中执行,做到有财产和有执行条件案件必须全部执行到位,无执行条件的要穷尽执行措施。三是要对两级法院的活动成效组织检查验收,对未能按期完成集中清理执行任务的执行人员和有关领导进行问责。
(王继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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