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下午,贾某贵、史某荣等7名领到司法救助资金的困难申请执行人眉开眼笑,感激之情溢于言表……这是嘉峪关市两级法院今年第二次发放司法救助资金,此次共发放34.7万元,将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及时送到确需救助的困难申请人心坎上。
此次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救助2案2人,发放司法救助资金5.2万元;市城区人民法院救助5案10人,发放司法救助资金29.5万元。救助金额从1.2万元至10万元不等,其中两案全额救助。
近年来,在嘉峪关市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市两级法院不断加大执行救助工作力度,从救助的申报、审查、下发,均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操作,最大限度为确需救助的困难申请人实施救助。今年两次共救助15案20人次,发放司法救助资金75.14万元。
此次救助的徐某,2014年6月25日零时许,被武全禄殴打致重伤二级。武全禄现在监狱服刑,无赔偿能力。徐某因伤残劳动能力受到影响,家庭收入有限,生活贫困,全额救助3.5万元。徐某在其舅舅的陪同下来到法院,在领到救助资金后,非常激动,对党和国家的好政策与法院人性化司法感激不尽。
实行司法救助制度并不免除案件当事人的法律义务。法院将加大执行力度,从执行款中扣回司法救助资金,再救助其他需要救助的当事人。这样就能形成良性循环,最大限度发挥救助资金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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