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下午,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决定,对在法院办公室内大肆辱骂法官的被执行人王旭华、案外人杨茸琴(王旭华之妻)依法各拘留15天。
2016年2月2日,王旭华向白某出具欠条一张,载明欠付工程工资款6300元。后王旭华陆续向白某支付3000元,余款3300元未支付。在讨要无果后,白某向法院起诉。2017年6月26日,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王旭华向白某支付3300元。判决生效后,在法定期限内被告王旭华未履行给付义务,白某于2018年2月7日申请强制执行。
2018年6月2日,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通知被执行人王旭华到法院履行给付义务。17:00时许,王旭华与妻子杨茸琴带着小孩来到法院,一到办案法官办公室,夫妻双方一字不提还钱之事,就破口大骂法官。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认为,王旭华、杨茸琴大肆辱骂法官,态度恶劣,情节严重,其行为严重妨碍了人民法院正常的执行秩序,为维护法律权威,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决定对王旭华、杨茸琴各拘留15天。
此夫妻为了区区数千元,竟落了个同进“牢房”的结果。况且,是当着自己小孩的面,如此父母令人不齿。人呀,莫任性,否则,就要为自己的任性付出代价。(王继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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