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对暴力抗法,辱骂、殴打法官,致多名法院干警受到伤害的案外人李承娥(付海军之妻)及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付海军各拘留十五天。
同日下午,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通知被执行人付海军到法院,偿还生效裁判确定的其所欠申请执行人嘉峪关农村商业银行22.3万余元欠款。
下午5:00时许,付海军来到法院后,打电话让其妻子李承娥来送钱,李承娥到法院并不是来送钱的,而是蛮横无理的质问执行法官为什么要胡乱执行。执行法官为其一再释法、劝其冷静,并责令其作为案外人离开法院。李承娥不但不听劝阻,反而开始撒泼,辱骂、殴打执行干警。在劝阻过程中,执行干警一再忍让,李承娥得寸进尺,公然暴力抗法,致多名执行干警不同程度受到伤害。执行法官立即将情况向院领导作了汇报,院领导命令法警迅速处置,随后李承娥被执勤法警喷洒辣椒水后方才制服。在准备给李承娥戴手铐时,其丈夫付海军突然冲上前将其死死抱住,不让戴手铐,并以死要挟法院。
案外人李承娥、被执行人付海军哄闹法院,扰乱法庭正常秩序,公然暴力抗法并抗拒执行,辱骂、殴打法官,致多名执行干警不同程度受到伤害,其行为严重影响了人民法院正常的工作秩序,严重妨碍了人民法院正常的执行活动,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决定对李承娥、付海军各拘留十五天。在对其体检后,送嘉峪关市公安局拘留所实施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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