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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城区法院强制执结一起宾馆腾退案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8/7/6 10:59:2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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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下午二点半,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30名执行干警在院内集结,在明确分工、领受任务后迅速出发,前往嘉峪关市欣大金叶宾馆,强制执行该宾馆申请执行杨贵东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确认的腾退、返还承包经营财产一案。经过近6个小时的执行,案件顺利执结。

2016年4月1日,金叶宾馆与杨贵东经协商后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合同约定,金叶宾馆将其客房56间、一楼接待大厅、停车场等设施承包给杨贵东经营使用,收益归杨贵东所有,期限为5年,五年合计交经营费167万元,于合同签订后一次性付清。合同签订后,金叶宾馆依约交付客房等设施,杨贵东支付经营费107万元。经营期间,金叶宾馆多次催要所欠经营费等,但杨贵东一直未支付。金叶宾馆遂将其诉至法院。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判令解除双方签订的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杨贵东返还金叶宾馆相应客房等,并恢复原状及双方各自返还相应费用。

判决生效后,杨贵东拒不履行义务,金叶宾馆遂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执行法官多次向杨贵东明理释法,告知其不履行生效裁判义务的法律后果,并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发出执行公告,责令其腾退、返还涉案房屋,但杨贵东仍拒不履行义务。鉴于杨贵东毫无诚意,且拒不配合执行,法院决定依法强制执行。

此次执行共出动警车4辆,执行干警30人,协调辖区派出所3名干警协助执行。为确保执行活动顺利进行,事前该院对强制执行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了仔细研判,制定了详细的执行预案。到达执行现场后,法警迅速拉起警戒线,并进行了清场,执行法官再次向被执行人杨贵东明理释法,责令其配合法院执行。执行干警依据分工快速对腾退的房屋及相关财产进行清点造册,至晚上八点多,案件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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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亏法院依法及时高效的执行完毕此案,才避免了宾馆损失的继续扩大。执行干警纪律严明、执法公正,打心眼里感谢城区法院和执行干警们有效维护宾馆的合法权益,真心的谢谢你们!”金叶宾馆负责人郭先生如是说。

(王继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