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理解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人民法院组织法》,11月16日下午,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纪党支部、办公室党支部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人民法院组织法》。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胡李刚主持会议。
会上,政纪党支部负责人全文领学了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新修订的《人民法院组织法》,解读了人民法院工作原则的规定、人民法院组织体系的设置、最高人民法院的职能、审委会制度的改革、法官遴选等几方面内容,重点学习了新修改部分内容。
会议指出,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是巩固司法体制改革成果的需要,也是新的历史时期完善司法组织制度的需要,有利于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升司法公信力。
会议要求,各党支部党员干警要树立终身学习理念,重视学习、热爱学习、不断学习,认真研学新修订的《人民法院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找准短板不足,明确职责定位,为更好的履职尽责打下坚实的基础。
(赵曼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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