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不是办案机器,法院不是办案工厂。成就更多拥有法律信仰和丰满心智的法官,铸就正义权威的人民法院,才是法院文化建设的终极目标。
法官需要一种超越世俗的精神力量,需要一种内心的自由和充实。秉持公正,追求真理,成就卓越,走向崇高。
记者 蒋安杰 邓新建
通讯员 杨帆 黄延丽 黄志庆
“怎样做一名合格的法官?”这是佛山中院面向全市基层法院遴选法官的唯一面试题。试题貌似简单,却难住了不少考生。陈陟云院长随后将该试题放到了佛山中院内部网站上,引发了一次热烈的内部大讨论。干警各抒己见之后,陈院长破题并抛出了自己心中的答案,这道题实际上是说,作为一名法官,最底线的要求是什么?
在法院受理案件呈几何数字增长的今天,法院搞文化建设到底可以让法官多办几件案?2011年12月10日,为贯彻六中全会和最高法院会议精神,最高法院《中国审判》杂志社、佛山法院、佛山传媒集团共同举办的“法院文化建设高峰论坛”上,来自全国各地的法官、法学专家、法制媒体代表齐聚一堂,就如何推动法院文化建设以及发挥法院文化在法治社会中的核心价值发表高论。
“法官不是办案机器,法院不是办案工厂。成就更多拥有法律信仰和丰满心智的法官,铸就正义权威的人民法院,才是法院文化建设的终极目标。”有诗人称号的佛山中院院长陈陟云给出这样的答案。
“法官需要一种超越世俗的精神力量,需要一种内心的自由和充实。秉持公正,追求真理,成就卓越,走向崇高。”陈陟云院长用十六个字总结出法院文化精髓。
以法治尊:
善治引入公众视野
11月17日,佛山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率先提出“治以法尊”,调动全社会力量,建设“善治佛山”,善治”概念引入公众视野。
法学博士、市委书记李贻伟参加了开幕式。他说,佛山的法院文化正是根植于佛山务实进取的性格和创新的胆识,让以法为尊的理念已经融入这个城市,法治的文化氛围对佛山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集中探索法院文化中地方文化特色,对法治文化建设很有启发。
“佛山下一步发展如果没有法治支撑,将不可能取得更高成就。希望会议能带来更多新思想,支持法治改革,使佛山经济有更大发展空间,让老百姓生活在这里更加安心,更有尊严。”李贻伟号召党委政府带头构筑法治文化。
从“法治”到“善治”,从中可以窥见佛山改革开放以来民主政治建设的一条基本轨迹。人类文明发展史表明,达至善治,法治是不可逾越的阶段,善治必须从法治起步,社会如果没有基本规则约束,善治就如同建立在流沙上一样。
以“法治”推动“善治”,体现了佛山主政者在地方治理过程中对法律精神的充分尊重,对法律制度的深刻理解,对法治功能的科学运用。
法院文化:
铸就法官崇高信仰
人民法院出版社党委书记、社长杨亚平认为,提高法官队伍素质,增强司法公信力,与法院文化建设息息相关。广东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陈华杰表示,法院文化的核心就是公平公正,他希望佛山能通过这次论坛将研讨成果在实践中加以转化,推动今后改革创新工作,实现司法公平公正,实现社会正义。
何为“法院文化”,其深刻内涵又会有怎样阐述?来自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的教授、博士生导师谢晖率先发表了自己的观点,他沿用人类发展史的观点,剖析了文化对于法院工作开展的重要性。
“人类是从蛮化到粗化,再到文化,人的本性是文化的,没有规范就没有文化,没有程序就没有文化。因此,法院文化是围绕法律展开的,法院文化是以单位为核心的文化,没有法律就没有法院文化。”为此,在谢晖看来,法院文化是法院对法律严格负责前提下,为了实现对法律的遵守,实现在纠纷解决中的理性推理和判断,寻求公平解决纠纷。而其具体体现则是有关行为特征、思维方式、精神气质,包括订立的有关内部纪律、制度规范等。
“法院文化就像美味的菜肴,分属不同的菜系,法院文化建设要因地制宜,符合所在城市或地域的文化精神和氛围,要具备各自鲜明的地方特色。”来自上海一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汤黎明阐述道,法院文化建设不能仅仅停留在娱乐文化和物质文化等一般层面上,应突出法的公平正义价值,努力做好审判工作,离开审判工作,法院文化就无从谈起。
“法院文化建设的核心是培育法官的法律信仰,铸造法官对法律的忠诚。”佛山中院副院长胡充寒强调,法院文化的塑造,要从精神文化、制度文化等方面进行培育。而佛山法院工作“敢为人先”、“崇文务实”,恰恰体现了与传统地域文化的融合。随着一系列新举措的推行,为“尊法诚信”注入了新元素。
佛山听禅:
历史蕴藏法治基因
功夫动作飘逸,粤剧声韵悠扬,陶艺栩栩如生……
《看佛山》纪录片为“法院文化建设”高峰论坛开幕式带来一种别样的韵味与精彩。这部由张元、周兵、时间等10位知名导演通过10个特色符号分别解读佛山的历史人物、风俗习惯、民俗精神和市民生活的纪录片,让与会专家、法官领略了独特的佛山城市文化,品味了佛山文化中的法治情怀。
“有音听声,无声听自己”,引起了与会者的思考。“听自己”对于法官而言,就是要听从内心的善良,坚守法律人的良知。
作为一名作家和法官,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院长郑刚表示,《看佛山》折射出一座城市的人文精神和文化底蕴,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独特文化,影响着这里的城市精神,包括法治精神。
郑刚在查阅历史资料时发现,安徽省徽州所保存的历史文书,其中有60%至70%是契约文书。“这说明当地传统非常重视契约意识和规则意识。”郑刚认为,佛山与徽州同样作为商业重镇,其传统文化中都蕴藏着朴素的法治基因。
中山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徐忠明长期研究明清历史,他也被《看佛山》浓郁的文化情怀深深吸引。他认为,片中的“佛山听禅”充满禅意,别具风格,意向空灵,令人回味无穷。
化境融合:
法治成为生活方式
法院文化建设究竟如何创新推进,来自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童之伟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先进法院文化是先进法律文化的一部分。先进法院文化与法律、法治有共同的根:人道、尊重和保障人权、宪法和法律至上、公平、公正、良知、民主。
他始终坚持,法官应凭良知,依照法律公平公正地审理案件,而不是依权势办事,只有这样才能建设先进的法院文化,建设先进的法院文化离不开民主和法治的支持。
“文化就是规范,文化是内在的约束,虽然有制度的东西存在,但不能就称制度文化。建设有自己特色的法院文化,不能过于自信,不能固步自封。”童之伟如是说。
“当代法院文化要求法院要打造法律至上的形象,即法官只有一个上司,那就是法律。”杭州
在上海政法学院教授、副院长、博士生导师关保英看来,“法院文化就是一种品,是一种精神气质。法院文化建设必将推动法院审判工作的改革。”因为,只有通过法院文化建设,才可以提升法官的专业素质和司法水平。他特别提到,在法院文化建设中,应当充分尊重基层法院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力,只有这样,才可以树立基层法官的权威,并提高审判效率。
“法治也是一种生活方式。法治文化是依法治国、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依法施法,所有社会成员依法行为的社会方式。”佛山知名法律学者王学堂表示,法治文化的终极目标应该是,让法治成为城市里每个人的生活习惯与生活方式,只有这样的“化境”的融合,法治文化才算真正融于城市文化,与城市文化共生共融。
来源:2011年12月14日《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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