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培训班开班仪式在省法院举行,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茹作勋在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分会场参加培训,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有关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培训会。
此次培训会为期三天,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四个意见”,统一执法思想和裁判标准,提高专项斗争法治化水平,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各位主讲专家将对“四个意见”出台的背景、特点及其意义,《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套路货”案件意见的正确理解与适用,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的认定与法律适用,黑恶势力利用“软暴力”实施犯罪的认定与处理五个方面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讲解。
此次培训将对下一步全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奠定坚实的基础,嘉峪关市两级法院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用培训成果助推下一步工作,认真领会消化培训内容,真正做到入心入脑,融会贯通,全力以赴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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