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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安全保护令”向家暴说不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嘉峪关中院 发布时间:2019/7/25 9:06:2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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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是一部专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而制定的法律。该法的实施,向家庭暴力坚决说不,有力的维护了家暴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家庭和睦,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推进了平安嘉峪关建设。

众所周知,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构成社会的基本元素,家庭关系的和睦不仅关系到家庭成员的个人幸福,亦是社会稳定的基石。无论过去还是现在,家庭暴力从未间断过,家庭暴力的存在严重损害了家庭关系的稳定,是造成社会不安定的一个重要因素,也导致了许多严重刑事犯罪的发生。家庭本应是幸福的港湾,但如今却成为家庭暴力滋生的温床,亦是暴力最能被忽视和容忍的地方。当这个本应饱含着和睦馨的空间被内部暴力充斥时,不论是施以暴力的一方,还是在惶恐中被迫面临暴力的一方,面对破裂的家庭,又都成为了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为了维护家庭成员中弱势群体的权利、保障其人权,维护社会的安宁与稳定,必须大声的向家庭暴力说不。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在婚姻家庭案件审理中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依当事人的申请,综合个案具体情况,适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依法保护家暴受害者的合法权利,为全市社会稳定和文明创建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反家庭暴力法自2016年3月1日实施以来,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先后共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2份,彰显了法律权威和司法的尊严。

反家庭暴力法设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切实保障家庭成员特别是妇女儿童权益,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遏制家庭暴力,需要多方联动、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家暴受害者要勇敢的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再不做忍声吞气的“羔羊”,而是要勇敢的站出来,向家暴者大声说不,使家暴者及时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