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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大提升】办结一案 受益一片——陇南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办案步入规范化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嘉峪关中院 发布时间:2019/11/11 16:26:5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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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陇南市两级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司改精神,严格执行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规定,积极发挥业务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不断推进入额院领导办案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截至9月底,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各类案件872件,占全市案件受理总数的27.16%,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强化理论学习 提升办案素能
  加强业务研修。坚持“重研修、提素能、促发展”理念,将检察业务研修作为提升入额院领导办案素能、促进检察工作发展的重要举措,两级检察院领导积极参加检察业务研修并担纲重要课题,加强司法实务研究,不断提升办案能力。
  加强学习培训。坚持参加上级检察院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将网络培训和实地学习相结合,要求外出实地培训的入额院领导,学习结束后必须向党组递交学习情况报告,以供其他入额院领导和员额检察官学习借鉴。
  加强示范引领。积极发挥院领导“传帮带”作用,由办案院领导对其所办案件的法律适用、取证策略、公诉技巧和文书制作等内容,向其他员额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进行讲解,达到“办结一案、受益一片”的效果。
强化责任意识 严格办案任务
  深化思想认识。从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实现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入额院领导办案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使院领导真正回归司法本位。
  精心安排部署。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入额院领导办案工作,检察长亲自研究谋划、部署安排,并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推动入额院领导办案工作落实落地。
  注重建章立制。研究制定《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直接办理案件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办案工作的通知》,对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从数量、类型、责任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强化制度建设 确保亲历办案
  不断完善机关会务制度。减少入额院领导行政事务负担,让院领导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办案中。
  组建固定的院领导办案单元。为入额院领导配备固定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厘清入额院领导和检察官助理以及书记员的职责范围,签订“双承诺”责任书,入额院领导承诺不给检察官助理安排亲历性工作事项,检察官助理承诺对入额院领导安排的亲历性事项有权拒绝。
  明确院领导“亲历性”办案事项。院领导办理案件必须做到“五个亲自”,即:亲自阅卷,审核案件事实证据;亲自讯问或询问主要案件当事人;亲自修改、审定、签发法律文书;亲自出席法庭,开展举证、质证、辩论;亲自向检委会汇报提交检委会讨论的案件。
强化督促指导 确保办案质量
  规范院领导办案程序。严格按照《陇南市检察机关网上办案工作规范》,要求院领导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全面进行电子签名,实现全程留痕,确保线上线下办案主体一致。
  加强院领导办案督察。坚持定期通报院领导办案情况,及时对未完成办案任务的院领导进行督促提醒,通过开展评查并公布结果,持续跟踪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突出院领导办案考核。将院领导办案情况纳入年度业绩考核,由市检察院统一成立考评组,对两级检察院领导办案数量和质量进行考核,评定考核等次,对未完成办案任务的,按比例扣发绩效奖金,对连续3年未完成办案任务的,建议退出检察官员额。(曹治 陈致非)



声明:本文转自“甘肃法制报”,在此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