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下午,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茹作勋主持召开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蔡玉霞列席。
会上,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各案件承办法官汇报了被告人殷德磊涉嫌故意杀人案,上诉人张忠雪、陈波涉嫌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案及一起贩卖毒品抗诉案的审理情况、处理意见和理由。茹作勋充分听取了承办法官、各审判委员会委员的意见后发表了意见。蔡玉霞从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茹作勋在会议结束后说,法院与检察院、法官与检察官,不仅是法律职业共同体,也是法治命运共同体。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对于完善审判委员会制度、落实检察机关监督职能、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重要意义。此次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是市中级人民法院自觉接受检察监督、提升审判质量的重要举措。
下一步,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持续加强与市人民检察院的良好沟通,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相关制度,并使之形成长效机制,实现法检两家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在法律适用等方面的良性沟通,共同提升办案质量,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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