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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通知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嘉峪关中院 发布时间:2020/6/10 9:32:2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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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法院各部门、城区法院:

2020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下称民法典),这部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开创了中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

为了进一步提升全市法院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及干警对民法典的理解,不断增强新法适用能力,提升法治观念,增强尊法、守法、学法、用法自觉性和主动性,牢固树立法治信仰,推动执法办案提质增效,决定在全体干警中开展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民法典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民法典的重大意义

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法典,与社会、个人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息息相关。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民法典,对于提升全体干警民事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促进法治嘉峪关建设和人民司法事业良性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两级法院各部门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民法典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为民法典的实施做好充分准备、打下坚实基础。

二、认真组织学习,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和领会民法典基本内容

民法典分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及附则共7编1260条、10余万字,涵盖了公民从出生到终老各个阶段的权利,是目前我国最长和法条最多的法律。

学习领会民法典要重点理解把握四个方面:一要原原本本地学习民法典条文,二要深刻理解民法典的本质,三要正确把握民法典的立法宗旨,四是要将民法典学习与本职工作有机结合。

三、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学习时间

6月上旬为宣传发动阶段;6-9月为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阶段;9月下旬组织民法典知识测试;10月中下旬为学习总结阶段。

四、丰富学习载体,活化学习形式

两级法院各部门要通过集中学、专家辅导学、交流研讨学、联系实际学、个人自学等形式开展灵活多样的学习活动,通过收听收看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刊载的有关民法典的权威解读等,加深对民法典的了解和认识。要将民法典作为“八五”普法的重要内容,融入到审判执行全过程。

全体干警要结合工作实际,利用各渠道、多种方式开展自学。从6月3日开始,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台,工作日每日推送民法典的有关内容及音频供大家学习,并将于近期征订民法典相关学习资料,不断丰富学习载体,充实学习内容。

五、明确学习要求,确保学习效果

两级法院各部门要营造学习民法典的浓厚氛围,引导广大干警联系生产生活与执法办案实际认真学习。通过学习活动的开展,全体干警要崇尚法治、敬畏法律,带头尊崇民法典、敬畏民法典,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审判执行全过程,更加严格公正执法办案,为平安嘉峪关建设和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两连冠”助力护航。

两级法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和员额法官要以身作则,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自觉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

两级法院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干警开展学习,做好学习记录和总结,积极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将本部门学习活动安排部署、活动开展等情况,会同学习心得(每人1篇),一并以文字和图片的形式报中级法院研究室。

 

 

 

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