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3日,嘉峪关市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按照《监督法》的规定,审议了市十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下称《工作报告》)落实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按照“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围绕《工作报告》确定的任务,服务全市疫情防控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六稳”“六保”举措,出台《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为疫情防控和企业有序恢复生产提供司法保障;紧盯人民群众司法多元化需求,创新民生案件审理机制,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严格落实“切实解决执行难”各项措施,维护胜诉群众合法权益;持续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有效促进办案能力现代化;果断采取与疫情防控相适应的工作措施,认真履行职责,上半年工作任务总体进展良好。
会议指出,法院当前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会议认为,报告提出的在下一步工作中努力破解制约审判质效问题、全面完成全年审判任务的举措可行,并就全面落实好《工作报告》提出审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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