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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干促学”办实事 执结2000万元案——嘉峪关中院院长茹作勋带头办案执结2000万元大案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嘉峪关中院 发布时间:2021/3/25 19:08:1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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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随着2000余万元执行款打入申请执行人账户,济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青岛捷能发电设备成套有限公司、奥福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顺利执结。此案是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队伍教育整顿中厚植为民情怀,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为群众办实事的又一生动案例。

2019年11月,原告济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因合同纠纷将被告青岛捷能发电设备成套有限公司、奥福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诉至法院,经审理后判令青岛捷能发电设备成套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案款2000余万元,奥福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在法定期限内,两被告未履行法定义务,原告遂申请执行。

执行中,茹作勋与执行团队把队伍教育整顿与执行办案相结合,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以干促学,在执法办案中为群众办实事,真正把教育整顿成效转化为推动工作发展的内在动力,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教育整顿所带来的实实在在效果。认真梳理案件线索、制定执行方案,充分发挥信息化建设和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成果,综合运用各种执行手段,兼顾各方当事人利益与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换位思考,急企业所急、解企业所难,保证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茹作勋带领执行人员亲赴被执行人所在地协调案件执行,经过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案款执行到位,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同时,当事人为人民法院公正、高效、为民的司法行为给予充分肯定,为人民法官良好的司法作风所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