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在“学党史”中激发动力,在“悟思想”中坚定信念,在“办实事”中司法为民,在“开新局”中再创佳绩,近日,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为党旗添光彩、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方案》,要求全体干警认真学习,遵照执行,确保党史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实践活动的目标是以健全中国特色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为重要内容,着力解决司法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结合法院实际,立足做好本职工作,聚焦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把开展实践活动与抓好疫情防控、就业社保、教育医疗、公共安全、社会治理等民生工程结合起来,紧紧围绕省市惠民实事办理、乡村振兴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焦点问题,集中力量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到“七一”建党100周年时,陆续推出一批调研成果、理论成果、实事效果,让干部群众切身感受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关怀温暖和学习教育的实效。
实践活动从2021年3月起至12月底结束,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当先锋、做表率。院党组班子成员要帮助基层党支部联系点解决一个具体问题或帮办一件实事,普通党员结合自身岗位开展自愿服务活动,为有需求的群众至少帮办一件好事实事;要务求工作实效。各部门要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做好调查研究,制定推进措施,用足用活用好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保障各项实事快速推进,确保好事办实、实事办好;要严格督查检查。对在督查中发现的谋划不深入、推进不迅速、作风不扎实、成效不明显等问题,将进行通报批评,督促及时整改,确保实践活动有力有序推进。要加强典型宣传。对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要进行多方位、多形式、多角度集中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切实增强实践活动的感染力和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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