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3日,嘉峪关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三十七次会议,任命景涛为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委员、副院长,决定其为代理院长。决定接受茹作勋因工作变动辞去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院长职务。
会后,景涛等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庄严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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