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下午,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讲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受党组书记、院长景涛委托,党组成员、副院长何琴主持会议并提要求,其他党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全体党员干警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抓落实。要充分认识全会的重要会议,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市委的工作部署要求上来,统一到院党组的工作安排上来,凝心聚力、真抓实干,把全会精神学习到位、宣传到位、贯彻到位。
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找准与法院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不折不扣地把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到法院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让全会精神在全市法院落地生根见效。要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确保政令畅通,做到令行禁止。要结合工作实际,丰富学习方式,在干警自学基础上,通过中心组学、集中学、辅导学、研讨交流学等多种形式,学深悟透全会精神和党的创新理论,掌握精神实质、要义精髓。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相结合,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提质效,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审判执行任务。要服务大局、一心为民,持之以恒地抓好涉民生审判执行工作,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诉讼中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满足群众高品质幸福生活需求。要抓好舆论宣传,积极营造学习贯彻落实全会精神舆论氛围。要立足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法院职能作用,深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嘉峪关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会议还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北大红楼参观时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秋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榆林考察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上,各党组成员及部门负责人进行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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