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1日上午9时,连接法院和监狱的特殊民事审判活动在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第九审判法庭和酒泉监狱智慧法庭之间进行,被告寇某某及宋某某在酒泉监狱服刑,因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不能到监狱开庭,为有效化解纠纷,嘉峪关城区法院运用智慧法庭远程视频功能成功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和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近日,我院六位法官已运用远程视频方式高效快捷审理了七起涉服刑人员的民事纠纷案件。
我院涉狱远程审判工作3月初启动,审判管理技术人员做了大量前期工作,进行了充分细致地准备,与监狱刑罚执行科就远程开庭审批手续、开庭时间、人员出庭、庭审流程、证据展示、法庭设备信号、显示屏、话筒、系统操作、应急处置等细节问题进行沟通协调并反复调试。庭审前5日对各审判团队法官助理及书记员进行现场培训及演练。开庭前与监狱进行对接,庭审中全程跟庭提供技术服务,一天之内保障庭审7场次,确保庭审顺利进行。由于法院专网进行的远程庭审无法在线上阅看笔录签字,审判人员经与监狱各科室沟通协调确定日期后,统一将7起案件的庭审笔录及法律文书送到监狱,由监狱工作人员向服刑被告宣读确认后签字送达,解决疫情风险导致的诉讼时效延长问题。
在省高院网络信息技术处的大力支持和各监狱的协作配合下,嘉峪关城区法院突破了地域限制和信息技术壁垒,目前实现了与金昌监狱、酒泉监狱等省内监狱远程审判互联互通,简化了审批流程,缩短了预约周期,极大提升了办案质效。今年以来,嘉峪关城区法院审管人员共保障与金昌、酒泉等监狱远程开庭12场次,保障互联网“云间”庭审40余场次,进一步拓宽了人民法院数字法庭的覆盖面和智慧审判的深度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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