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市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团队干警代表携带慰问品前往人民社区养老院看望慰问一名被告人家属。
今年70岁的焦某某老人(女)早年因病瘫痪在床,其唯一的儿子裴某无固定收入,并欠有10多万外债,以送外卖为业,因经常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照顾母亲,导致焦某某老人生活环境极其恶劣:房间内垃圾遍地、异味扑鼻,床褥常年潮湿,个人卫生更是无从谈起,头发蓬乱,指甲常年无人修剪......雪上加霜的是,后裴某因交通肇事罪导致被害人死亡,2022年4月,市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因裴某如实供述所犯罪行,有自首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近亲属部分损失,但未获被害人家属谅解,市城区人民法院依法从轻判处裴某有期徒刑二年。想到裴某被逮捕后老人无人照料,以及老人恶劣的生活条件,办案法官心里特别不是滋味,于是当日便为老人请了护工,同时积极与社区进行协调,在征得焦某某老人同意后,与社区工作人员和辖区民警一起将老人用轮椅抬下楼并送往“人民社区幸福苑”养老服务中心进行看护。虽然已经过去了20天,但办案干警一直忘不了第一次去焦某某老人住所时看到的悲惨景象,想知道老人搬过去后到底过的怎么样。28日上午,心里一直惦记着老人的办案干警在忙碌之余,抽出时间自费购买了水果牛奶等慰问品前往“人民社区幸福苑”看望焦某某老人。在“幸福苑”,办案干警与焦某某老人及“幸福苑”工作人员进行了简单的交流,了解到老人的生活环境和食宿都有了极大地改善后,干警们心里感到了些许欣慰。
铁面司法显正义,一片丹心映赤诚。虽然被告人有罪,理应承担刑事责任,但其亲属无罪,不应该受到事实上的牵连,司法的温度既是公平公正的处理各类纠纷,也是对百姓的温情关怀。此次看望慰问被告人家属充分体现了市城区人民法院对群众的人文关怀,办案干警并不是案结事了,而是从情理角度出发,对当事人家属的生活状况进行帮助和跟踪关怀,充分保障了生活困难群众权益。
一直以来,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不断加大力度对重伤病、残疾当事人及家属的司法人文关怀,努力提升审判质效,加强对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在法院内增设残疾人通道,从上门开庭到人性化执行再到慰问生活困难当事人,为当事人及其家属提供更加快捷、便民、高效、温情的法律服务,用实际行动践行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今后,市城区人民法院将持续加大“为群众办实事”力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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