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涉民生案件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将人民群众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近日,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暨涉民生案件执行款集中发放活动。此次集中发放的执行款系农户种植回收合同纠纷引发,97名申请执行人均为新城镇野麻湾村村民,由于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长期拖欠辣椒款,村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积极践行民生案件优先执行原则,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第一时间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释法明理,多次督促其履行义务,告知不履行涉民生案件义务的法律后果。最终,被执行人筹措资金20万元交到法院账户,并承诺尽快将余款筹措到位。考虑到眼下正值农忙时节,为了不误农时,不让申请人多跑路,减少申请人的交通支出等费用,市城区法人民院执行局干警主动前往农户所在的新城镇野麻湾村,上门将执行款送到申请人手中,每户发放金额300元至20000元不等。
涉民生案件与群众的生计福祉密切相关,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切身感受,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将持续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继续坚守司法为民初心,加大执行力度,妥善处理各类涉民生案件,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平安嘉峪关建设和乡村振兴贡献法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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