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链长+院长”协同创新机制发展,保障农业产业链的健康有序发展,更好服务群众高品质生活需求,进一步创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7月12日,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一行4人前往案发地新城镇横沟村、长城村,就某保险公司与某合作社农作物保险合同一案进行实地调查走访,并组织各方当事人现场调解。
2020年,上诉人某合作社在某保险公司为种植的农作物投保了高原夏菜保险。同年,农户种植的辣椒因遭遇霜冻而产生重大损失,保险责任承担双方均无异议,但是双方对如何确定损失大小及保险理赔数额存在争议,未能就赔偿款项达成一致,遂诉至法院。
二审法院受理后,为更好地了解案件实际情况,对农险承保、农作物种植、受灾受损及赔偿数额等情况有更直观地感受,合议庭法官决定赴横沟村、长城村种植户的田间进行实地查看,并向相关人员调查取证,组织保险公司和合作社负责人进行了现场调解,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奠定基础。
涉农保险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方式。近年来,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农案件中,传承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和深入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妥善审理各类涉农案件,坚定不移为群众办实事,察民情、观民意、知民心,始终把保障企业权益和维护农民正当利益放在首位,着力提升纠纷解决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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