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冶焦耐(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焦耐公司)委托代理人来到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一面书有“执行攻坚 成功化解重大纠纷,热心服务 切实践行司法为民”的鲜红锦旗送到该院执行局法官手中,感谢法院在疫情期间成功化解重大纠纷,为保障其合法权益做出的不懈努力。
2021年1月中旬,中冶焦耐公司依据生效的判决书向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甘肃某化工公司向其支付工程款、违约金、诉讼费等各种费用共计约1.32亿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向被执行人甘肃某化工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多次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同时了解到,该化工公司现有职工400余人,目前处于停产状态,计划技术改造后再投入生产经营。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强制执行可能会对该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在不影响技术改造后恢复正常生产的情况下,执行法官决定对被执行企业财产采取活封措施,既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又给被执行人“盘活”的机会,保障企业技术改造再生产。随后,执行法官克服疫情影响,先后十余次前往甘肃某化工公司现场调查、协商协调履行方案。最终,该案在院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在与化工公司及相关单位领导积极沟通协调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该案全部履行完毕。
近年来,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切实将“为民办实事 为企优环境”精神落到实处,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多措并举、高效务实、审慎处理涉企执行案件,及时为企业排忧解难,为企业发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本案中,执行法官在全力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的前提下,因案施策、因企施策、灵活执行,最大限度地为被执行企业留下生存空间,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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