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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我在诉”办好案 释法明理化纠纷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嘉峪关中院 发布时间:2024/3/26 9:05:3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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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张某、宋某来到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将两面锦旗送到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杰和执行法官手中,对法院公正高效司法,倾情为民解忧表达由衷感谢。

城区法院执行的金融机构与王某、陈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金融机构申请对登记在王某、陈某名下的抵押房产进行司法拍卖。案外人张某、宋某实际占有该房屋,认为房屋虽登记在王某、陈某名下,但房屋实际为其所有,进而提出执行异议。经审查,张某与宋某的异议请求依法不能成立,遂裁定驳回了该异议请求,张某、宋某不服,继而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为快速、实质性化解各方矛盾,城区法院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迅速梳理案情,从执行部门了解该案具体执行情况,仔细梳理各方诉求,准确归纳争议焦点。在此基础上审执联动,积极组织执行法官、金融机构、被执行人及案外人进行沟通协调,耐心细致地摆事实、讲道理,释法明理、答疑解惑。最终案外人自愿作为执行担保人加入债务执行,金融机构同意暂缓执行拍卖,给予被执行人一定还款期限,案外人据此撤回异议之诉。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得以妥善化解,案件办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一句感谢,一面锦旗,是人民群众对法官工作的最高认可和肯定,彰显了人民法官作为法律践行者,用专业严谨的知识和热情饱满的态度,以“如我在诉”的应有境界守护司法公正的为民服务宗旨。

 嘉峪关市两级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心用情用力快办案、办好案,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的新需求和新期待,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