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下午,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邀请市级层面党纪学习教育宣讲团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组长崔忠祖,以《解读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题,从《条例》修订的背景意义和特点看点、《条例》的主要内容及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等方面进行了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宣讲,使大家对《条例》内容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掌握。
随后,党组书记、院长景涛主持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了5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等精神。
景涛指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党员干部列出了一份“负面清单”,为党员干部的言行划出了红线,规定了底线,归根结底是为了保护党员干部,关爱党员干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自律意识,严格约束操守,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警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一体做实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党纪学习教育重在促进审判工作,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院政治责任,坚持党纪和审判两手抓,融合推进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
景涛要求,要把管住“案”作为管住“人”、治好“院”的落点。紧盯以案谋私、枉法裁判、权钱交易等问题多发环节,强化政治督察、司法巡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深化治理法院干警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问题,有针对性地解决审判管理不到位、制度规定不落实等突出问题,靶向整治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把严管就是厚爱落到实处。要以“如我在诉”意识公正办好每一起民生案。进一步严明党纪,做实审判管理、队伍管理,让党员干警不仅搞清楚不能干什么,明白应当干什么、怎么干,更重要的是善于从政治上看、精于从法治上办,通过教育引导,制度保证,让“公正与效率”“风向标”引领党员干警干事担当新风尚,用心用情公正高效办好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等领域案件,做实以廉洁促公正,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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