茹作勋任嘉峪关市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职务

网站首页 » 中院新闻

茹作勋任嘉峪关市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职务


来源: 责任编辑:研究室
发布时间:2011/11/1 10:55:48 阅读次数:4719

10月28日,嘉峪关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七次会议,任命茹作勋为嘉峪关市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职务。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郭成录为茹作勋等人颁发任命书。

市法院常务副院长刘均礼代表市法院院长曹云山在作《关于提请茹作勋同志任职的报告》。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王真智在介绍茹作勋等候选人的基本情况。

 

1028,嘉峪关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郭成录主持会议。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市法院常务副院长刘均礼代表市法院院长曹云山作的《关于提请茹作勋同志任职的报告》。会议介绍了茹作勋同志的基本情况和法律知识的考试情况。会议任命茹作勋为嘉峪关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决定茹作勋代理嘉峪关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会议审议后决定,接受曹云山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嘉峪关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嘉峪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郭成录为茹作勋同志颁发了任命书。

甘肃法院网版权所有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建宁西路1950号
邮编:730070 E-mail:gsgyxcc@163.com

陇ICP备10200000号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