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网站首页 » 公告通知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来源: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9/2/26 15:32:59 阅读次数:12351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门预算

公开情况说明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19-2021年财政收支规划和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甘财预〔2018〕65号)精神,我院按照保障审判办案、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审判事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现将2019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依法审理法律规定有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或者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刑事、民事、商事、行政等一审案件。

2.依法审理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再审的案件和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复查对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裁定的申诉案件和审判提起的再审的案件。

3.依法行使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4.对法律规定、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对案件审理中发生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5.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6.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承办其他应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内设10个机构: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综合办公室、政工科。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60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事业编制20人,工勤编制10人。2018年末实有人数39人,其中机关行政编制28人,事业编制11人。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9年预算收入1273.09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607.54万元,增加47.72%,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2019年度全省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二是人员工资的增加。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58.2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14.89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9年支出预算1273.09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607.54万元,下降47.72%,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2019年度全省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二是人员工资的增加。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2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142.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9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58.2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19年基本支出867.2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01.65万元,增长30.3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在年初部门预算中列入人员经费中。

(二)项目支出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291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19万元,增加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部门预算把部分非税收入安排的项目下达。

1、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办案业务费、全省法院业务费、印刷费、物业费、设备购置费、差旅费。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2018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27万元,较2018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6.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8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84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达到报废条件,需购置执行办案车辆。

(四)培训费2.17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五)会议费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六)机关运行经费181.41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08.27万元,增长148.0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全省法院业务费的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部门预算公开表10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19年本部门共有1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19年计划征收2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73.40万元。其中:通用设备252.40万元,专用设备0.29万元,家具、用具、装具20.72万元。共有车辆1辆,价值30.28万元。

(五)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9年,按照指向明确、具体细化、合理可行的原则,我院将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完善评价指标体系,规范评价标准,确保绩效评价结果真实、公正、客观、准确。七、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是指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保证审判和执行等业务工作的开展而产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医疗卫生:指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为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

特此说明。

附件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表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附件下载:嘉峪关城区法院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2月26日


甘肃法院网版权所有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建宁西路1950号
邮编:730070 E-mail:gsgyxcc@163.com

陇ICP备10200000号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