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下午,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旅游巡回法庭“开张”办案,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发生在景区的信用卡纠纷案。被告管某某先后在原告中国农业银行嘉峪关分行本行、跨行、跨地市等不同渠道进行消费,截止2021年4月20日管某某已欠该银行信用卡透支本金、利息及滞纳金共计90104.50元。原告多次催收无果后,遂将管某某诉诸法律途径处理。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旅游巡回法庭主要受理因旅游服务和旅游消费行为产生的人身损害纠纷、财产纠纷、合同履行纠纷等案件,实行“定点定期巡回审判”的工作制度,在立案、审判、执行环节开通“绿色通道”,通过简化立案程序、就地取证、就地办案,达到速审速裁效果。
该院将以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探索旅游纠纷巡回审判模式,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坚持“调解为主、调判结合”原则,力争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进一步优化法治环境,提升旅游景区的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