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通过公安机关协助查控,又将一名“老赖”抓获。被执行人杨某因妨碍人民法院正常的执行活动,法院决定对其罚款3000元,实施拘留三天(提前解除)。杨某只为躲避区区3900元欠款,被罚了款还“坐牢”,可谓“聪明反被聪明误”。
事情经过:常某给杨某供应电器材料,杨某于2013年10月给常某出具8000元欠条一张,并载明同年11月25日前支付。到期后常某多次催讨无果后诉至法院。法院的判决生效后杨某一直未履行义务,常某于2014年7月16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扣划杨某银行存款4500元,下剩3920元执行未果。法院多次传唤被执行人杨某,杨某不但不到庭,甚至还关闭通讯设施,玩起了“失踪”。法院决定对杨某拘留15天,并将相关信息移送公安机关协助查控。
5月7日晚9时许,杨某被嘉峪关市公安局长城分局新华路派出所抓获,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院领导当即指派承办法官赶到派出所,将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杨某送拘留所实施拘留。被拘留后的第二天,其亲属主动交来剩余案款,本人也具结悔过。但为了惩戒其藐视法律,妨害正常执行活动的行为,法院决定对杨某罚款3000元,提前解除拘留。该案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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