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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中院专题传达学习全省法院民商事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精神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嘉峪关中院 发布时间:2024/5/15 8:56:3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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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下午,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全省法院民商事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精神,党组书记、院长景涛主持会议并讲话,其他党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中明对全省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的批示,党组成员、副院长杨险峰在全省法院民商事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及2023年全省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通报,研究具体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要求,全市法院及法官干警一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认真学习领会王中明院长对全省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的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做好民商事审判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法院决策部署上来,创新实干、狠抓落实,忠诚履职、有为作为,公平公正、依法办案,全力做好相关审判工作,最大限度保护民生福祉,推动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夯实营商环境法治根基。二要认真学习、精心办案。要将会议精神贯穿到具体司法实践中,全面落实杨险峰副院长的具体安排部署,熟练掌握《民商事审判重点难点问题裁判指引》要旨,指导案件办理,提高案件裁判质量。要牢记“小案事不小,事事系民心”,做优、做活、做实、做专此类案件审判,高质效办理好每一起案件,用心用情化解好每一个矛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需求。三要会商研判、补齐短板。中院各条线要尽快对接会商,高度重视通报中指出的问题,深入查找问题原因,认真梳理问题根源,对标对表、查漏补缺,对症下药、整改落实。要增强质效意识、指标意识和先优意识,不断提升质效指标,确保各项都在合理区间,力争更多指标进入优异区间。四要强化调解、打造品牌。要把调解原则贯穿案件办理各方面、全过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健全完善诉前调解和诉调对接体制机制,增强品牌意识,推动打造嘉峪关法院特色品牌,让“东方经验”在雄关脚下绘出一片好“枫”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