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范勰主持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市社科联主席胡新奇、市委宣传部意识形态工作科科长韩鹏举出席旁听,党组成员、专委、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市城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卫军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7月7日至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考察工作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8月1日出版的第15期《求是》杂志发表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永庆,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赵光辉围绕学习内容进行了研讨交流。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容丰富、博大精深,需要我们不断学习研究,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确保学深悟透、入脑入心。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加强法律业务知识学习,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审判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同西方资本主义法治最根本的区别,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最核心的要求就是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善于“从政治上看”,精于“从法治上办”。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聚焦“公正与效率”司法审判永恒工作主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大格局,让矛盾纠纷在前端得到有效化解,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会议要求,一要坚持“如我在诉”。更加注重调解、和解、协调等方法的运用,更加注重释法说理、释法解疑,更加注重司法的人文关怀,以最大的善意和负责精神展现司法良知,严防因案件办理不公、作风不端、效果不佳引发上诉上访。二要以指标提升推动提质增效。充分发挥审判质效指标对法院工作的“体检表”“指挥棒”功能,高质量开好数据会商会,扎实开展案件评查,压实阅核责任,常态化开展超审限问题整治,继续深化发改案件专项治理,持续解决程序空转问题。三要持续巩固和深化“司法能力提升年”行动成果。定期组织法官参加业务培训,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提升审判业务能力,组织开展贴近业务、贴近一线的实战练兵,加强法答网、案例库“库网融合”、建用并举,强化业务指导,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四要坚持全面从严管理。强化政治督察、司法巡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 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确保法院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加强依法履职保护,为敢于担当、秉公司法的干警撑腰鼓劲,凝心聚力投身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为中国式现代化嘉峪关生动实践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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