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人民法院办理申诉信访案件听证规则》,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加强和规范申诉信访案件听证工作,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监督和参与作用,12月2日,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了申诉信访案件听证员聘任仪式,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永庆参加并讲话。来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政法单位干部、社区代表、人民陪审员等社会各界的81名听证员获颁聘书,市人大、市政协、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司法局、郊区党工委、雄关街道、钢城街道及市城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了仪式。
聘任仪式上宣读了申诉信访案件听证员聘任决定,陈永庆指出,建立申诉信访听证员制度,是中级法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司法民主建设的重要举措。听证员的加入,必将为法院申诉信访工作注入新的活力和智慧,既有助于提升司法公信的“温度”,也有助于增强矛盾化解的“深度”。这种“第三方视角”的引入,能够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理解和信任,帮助当事人更理性地看待问题,更顺畅地表达诉求,找到化解矛盾的最佳路径,实现案结事了的目标。
陈永庆代表中级法院向受聘担任听证员的各位同志表示热烈祝贺和诚挚欢迎,并提出期望,一要始终秉持公正之心。在参与案件听证时,必须坚持客观中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为人情所困,不为外界所扰,做公平正义的坚定守护者。二要持续提升履职之能。要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熟悉司法程序,掌握听证规则,不断提高分析判断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确保提出的每一条意见都专业、中肯、可行。三要认真履行监督之责。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以专业的眼光、负责的态度,对案件办理提出建设性意见,促进司法权规范运行。四要严格遵守纪律规矩。要珍视听证员身份,恪守职业道德,保守审判秘密,维护司法形象,以严谨的作风赢得信任和尊重。五要努力发挥桥梁之用。要通过参与听证工作,帮助当事人更好地理解司法裁判,促进司法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做法治精神的传播者、实践者。
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以此次聘任仪式为契机,积极引导听证员做好司法公正的“守护者”、法治精神的“传播者”、定分止争的“参与者”、维护安定的“贡献者”,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共同维护好群众利益、法律权威和社会和谐稳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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