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试行)》的规定,我院审判监督庭对2010年12月至2011年3月期间各庭(局)审(执)结的355件案件涉及的412宗卷宗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在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案件70件,占评查案件的近二成。从检查情况看,案件的审判质量总体良好,案件在实体审理、程序处理及法律文书制作等方面,能够按照实体法和程序法相关规定办理,卷宗材料能全面完整的反映整个诉讼活动过程,相应的审批、签发手续齐全。但仍有部分案件办案人员责任心不强,办案粗糙,重实体轻程序,甚至有常识性错误存在。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少部分案件法律文书制作、送达、签收不规范,审限执行问题、程序问题、笔录记载问题及越权签发裁判文书等。对于存在问题的案件及其卷宗,下发到承办人员手里,限期整改,副院长何琴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意见。
此次检查,是在省法院2010年对我院案件评查的基础上进行的,目的是规范案卷装订,降低差错率,不断提高案件质量。同时,会议决定对我院全体书记员进行为期一周的业务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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