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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召开第一届执行联络员聘任大会(图)

来源: 作者:研究室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2/3/17 11:09:0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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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上午,嘉峪关市人民法院召开第一届执行联络员聘任大会,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张静昌莅临大会并做了讲话。

这是中共嘉峪关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张静昌在聘任大会上讲话。

这是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茹作勋在讲话。

这是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刘均礼在主持大会。

这是市法院副院长何琴在宣读《嘉峪关市人民法院关于聘任执行联络员的决定》。

这是张静昌书记、茹作勋院长等领导为受聘的执行联络员颁发聘书。

这是执行联络员代表在发言。

这是受聘的执行联络员及全院干警共计100余人参会。

 

316上午,市法院召开第一届执行联络员聘任大会,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张静昌出席大会并做了讲话,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茹作勋参加会议,常务副院长刘均礼主持大会。副院长何琴首先宣读了《嘉峪关市人民法院关于聘任执行联络员的决定》,来自全市各行各业的23名同志受聘为市人民法院第一届执行联络员,并颁发了聘书。

茹作勋说,建立执行联络员制度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执行工作中的体现,是加大执行力度,积极“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的一项重要举措,更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有益尝试。并对受聘的执行联络员提出三点希望:一是在思想上对工作要有热心和积极性;二是要积极学习法律知识,讲究工作技巧;三是要有爱民之心,恪守公平正义。法院将从学习培训、误工、交通补助、人身安全等方面全力保障执行联络员做好协助执行工作,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表彰奖励。

张书记在讲话中指出,执行联络员制度是人民法院选聘基层组织成员协助执行的一种工作措施,也是市法院今年开展“管理年”活动中推出的化解“执行难”问题的一项新举措。标志着法院的执行工作又向前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张书记强调,市人民法院要加强对执行联络员的教育培训,加强制度落实和执行联络员管理,建立执行联络员参与、配合执行的长效机制,使之充分发挥效能,促进执行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并提出三点意见:一要在深化认识上下功夫,强化对执行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要在强化协作上下功夫,确保取得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三要在健全完善执行联络员长效机制上下功夫,积极总结经验,使执行联络员制度充分发挥作用

    聘任大会结束后,市人民法院对受聘的执行联络员进行了专题辅导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