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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四风” 远离“会所”

——嘉峪关市中院作出安排进一步整治“会所中的歪风”

来源: 作者:王继禄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4/6/25 10:25:1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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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之际,嘉峪关市中院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工作部署,对两级法院进一步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工作作出安排,成立由嘉峪关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茹作勋任组长的整治会所歪风工作领导小组。

整治活动分为学习动员、公开承诺、监督检查三个阶段进行。要求两级法院全体党员干警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和市委七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问题,把“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整治作为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的重要内容,切实整改违法设立经营、侵占群众利益、助长奢靡之风、滋生腐败行为等问题。全体党员干警签《自觉遵守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纪律承诺书》郑重承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通过开展整治活动,将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行为,强化廉洁司法意识,进一步推动干警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