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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法院组织干警学习新修正的《民诉法》

来源: 作者:王继禄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2/12/6 3:44:5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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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茹作勋等院领导、矿区法院院长冶生俊在认真听讲

参加视频会的我院干警与矿区法院干警

视频会会场

125日,嘉峪关市法院组织全体干警,在嘉峪关市法院分会场收听收看最高人民法院李相波法官讲授新修正的《民事诉讼法》的有关内容。

831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将于2013年1月1日实施。新修正的《民事诉讼法》修改条文100多处,对民事诉讼的公益诉讼、审判人员的回避等做出了新的规定。

干警一边认真听讲,一边仔细记笔记,李相波法官的讲授对于我院干警认真学习领会立法精神和具体规定,正确指导审判实践,大有益处。

会后,茹作勋院长要求我院民事审判法官要深刻把握新修正的《民事诉讼法》的立法精神和基本要求,进一步强化程序意识,确保民事诉讼程序公正;进一步强化诉权意识,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进一步强化公开意识,切实保障审判公正权威;进一步强化证据意识,切实保障审判质量;进一步强化调解意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进一步强化效率意识,切实提高民事审判工作效率。把认真学习新修正的《民事诉讼法》作为近期重要任务,确保得到正确贯彻实施。

甘肃矿区法院的领导和干警在我院分会场参加视频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