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法院干警作风建设,防范与杜绝警车违规现象,着力推进警车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维护人民法院良好形象,嘉峪关市人民法院采取四项措施,加强警车管理使用。
一是加强教育。坚持定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警车管理规定》等法规制度。要求全体驾驶员严格遵守警车使用规定,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及院里规章制度,不开违章车、霸王车、特权车;提倡车辆日常性维护、小问题由驾驶员自己调试修理,厉行节约。二是强化责任。严格按照“谁派车、谁负责,谁用车、谁负责,谁驾车、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靠实责任。尤其是在今年开展的“深化管理年”活动中,市法院狠抓落实,有效推进了各项管理制度贯彻落实。三是监督检查。每辆警车指定固定停车位,必须对号入位,不得乱停乱放,并由纪检组、政治部派人检查,发现乱停乱放的在全院大会通报批评;节假日所有警车停回机关大院封存,钥匙一律上交;坚持定期由司法行政装备处组织对院里车辆进行了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万无一失。四是狠抓管理。一方面是制定科学、严谨的车辆管理规章制度;另一方面是对司机、车辆由司法行政装备处统一集中管理,各部门负责日常使用管理的双重管理机制。同时,将驾驶人员的安全行车情况纳入年终责任制考核,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从而为车辆的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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