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会场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彪为人民陪审员代表颁发任命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民陪审员增补工作的通知》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一是领导重视,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茹作勋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祁永安同志汇报最高人民法院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有关精神,取得了人大的支持,在最短时间内批复同意我市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面向社会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73名。二是组织严密,为保证选任工作公开、公正,在《嘉峪关日报》和《雄关周末》连续刊登选任公告和选任条件,接受社会各界报名。同时,组织专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到辖区派出所了解现实表现情况,与市司法局进行了联合会审,保证了人民陪审员的素质要求。三是结构合理,为保证人民陪审员的结构要求,在发布公告接受个人报名的同时,向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和酒钢公司、三镇农村分别发函,推荐不同界别的人民陪审员。
此次选任的73名人民陪审员,与往届相比,具有学历高、贴近基层、界别广泛等特点,既有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又有工矿企业和医疗、教育工作者,还有社区、农村的基层干部等,并有民革、民盟成员和少数民族干部,其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占67.1%。
新一届人民陪审员的任命,赋予了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审判活动的权利,对于发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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