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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中院荣获市级精神文明单位称号

来源: 作者:王继禄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4/2/21 5:20:2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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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胡李刚领取奖牌

大会会场

 

220,在全市宣传思想暨文化产业工作会议上,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这是该院党组正确领导和全体干警共同努力的结果,是该院首次获此殊荣。

    2012年以来,该院党组不断提高对文明创建重要性的认识,坚持以“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以开展志愿活动为重点,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在干警中持续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人民法官为人民”、“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廉洁司法“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对干警违法违纪零容忍,对加强纪律作风建设零懈怠,认真查找“四风”,坚决反对“四风”,持续改进干警工作作风,全院干警服务意识大幅提升。法院班子连续两年被市委考核为优秀班子,2013年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记集体二等功一次,有5个集体、11人次受到市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奖励,在全市举办的各类演讲、健美操比赛等活动中,屡获佳绩。坚持开展“文明庭室”、“文明干警”评比活动,使文明创建活动全方位、多元化,形成了人人参与文明创建的良好氛围,办案人员文明司法得到强化,全院干警精神面貌焕然一新。通过开展“管理年”、“深化管理年”活动,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用制度规范干警司法行为。强化立案信访窗口建设,20128月建成目前全省面积最大、功能最齐全,集诉讼立案、信访、接待于一体的立案信访接待大厅,让当事人花最短的时间办理诉讼事宜,真正体现了便民利民;投入使用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所有案件信息均输入电脑,当事人凭身份证可随便查阅案件信息和案件所处诉讼阶段,不断提高法院科学化、智能化管理水平,以公正、规范、文明、热情的司法审判服务,着力推进平安嘉峪关建设,不断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