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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举行教育实践活动辅导报告会

来源: 作者:王继禄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4/3/1 3:07:2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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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嘉峪关市两级法院举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辅导报告会。

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茹作勋主持报告会并讲话

嘉峪关市委党校副校长做“中国梦”辅导报告

 

228,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市城区人民法院举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次集体学习辅导报告会,邀请市委党校副校长吴寿先就“中国梦”作辅导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茹作勋主持报告会并讲话。

报告会上,吴寿先从为什么要提出“中国梦”、要有怎样的“中国梦”、怎样实现“中国梦”三个方面,对“中国梦”提出的时代背景、政治意蕴、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作了解读。他指出,“中国梦”为中国发展赋予目标、意义和价值,为当代中国改革发展树立起一面精神旗帜。“中国梦”的实质就是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中国梦”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历史逻辑和理论逻辑上的内在统一,要实现“中国梦”,就必须走中国道路,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始终坚持道路自信;必须坚持特色体系,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始终坚持理论自信;必须坚持特色制度,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始终坚持制度自信

茹作勋说,吴寿先同志报告深入浅出,通俗易懂,使两级法院全体干警对“中国梦”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对我们实现“中国梦”、践行群众路线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茹作勋要求,一是要养成长期学、主动学的良好习惯。学习是政治责任、生活态度、工作责任,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把学习贯穿于教育实践活动的始终,贯穿于队伍建设的始终;二是要养成学有所思、学以致用的良好习惯。要带着问题学、结合工作实践学。在学习中思考,在思考中提高,增强为民服务本领;三是要养成边学边查、边学边改的良好习惯。要通过学习,查找不足,做到即知即改,从每一位干警做起,树立法院整体良好形象

    两级法院全体干警120余人参加报告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