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梁明远9月15日召集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问题集体约谈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茹作勋要求,两级法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梁明远院长的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落实主体责任对新时期推进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勤勉尽责、严格守责、敢于担责、严肃追责,抓节点、查细节、严要求,制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把主体责任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要严守政治纪律,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守住底线、不碰“高压线”、不逾越“红线”,努力做一名公道正派、清正廉明的好法官;要狠抓司法作风,严格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用“铁”的纪律整治司法作风,力克“六难三案”,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锤炼道德品行,提升理想境界,紧盯作风问题不放松,司法作风建设零懈怠;要践行司法为民,进一步提高宗旨意识,不能只说在嘴上、挂在墙上、写在文件上,要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真正赢得群众的信赖和满意;要狠抓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三维立体防线;要严惩司法腐败,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司法腐败“零容忍,努力营造廉洁司法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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