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在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远程视频接访室,申诉人王某应约首次与最高人民法院接访法官视频对话陈述诉求。这是自2014年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推出的重大便民举措,通过开通远程视频接访,在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当事人之间架起了一座便民的桥梁,方便涉法涉诉当事人向上级法院表达自己的诉求,减少了群众诉累,降低了诉讼成本。
王某受贿一案,2009年原市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王某不服,上诉至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王某不服一、二审裁判信访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接访法官认真听取了王某的陈述,并不时询问有关情况。最高人民法院接访法官表示,对王某反映的问题,在了解相关情况后,到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调取卷宗,审查该案件后,再答复王某。
开通远程视频接访,极大的方便了当事人,当事人足不出嘉峪关就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或省高级人民法院表达诉求,节约了司法资源。今后在处理当事人赴兰进京上访、申诉案件时,远程视频接访必将成为新常态,使当事人能够方便、快捷地表达自己的诉求,从而有效化解涉法涉诉上诉、申诉案件和越级上访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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