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嘉峪关市两级法院举行新年度“慈善月”捐款仪式。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茹作勋讲话并带头捐款。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茹作勋在捐款
茹作勋说,俗话说得好“予人玫瑰,手留余香”。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会遇到各种困难,因此,我们需要他人的帮助;但同时,我们也要学会帮助他人。其实,帮助他人就是帮助自己。慈善事业不是富人良心发现后的恩赐,而是每个人发自内心的对他人的关爱和同情,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我们并不富有,但并不说明我们没有帮助他人的能力。慈善不是给予多少,而是献出我们的一份爱心。春节即将来临,让我们奉献爱心、温暖他人,把我们的爱心和温暖及时送到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使他们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两级法院干警踊跃捐款
在茹作勋院长和中级法院党组班子成员的带领下,两级法院干警踊跃捐款。此次共捐款13700元,法院工作人员清点核对后,现场交给嘉峪关市慈善协会工作人员,捐款将用于扶危济困,救助社会弱势群体。
近年来,嘉峪关市两级法院全体干警积极参加慈善捐款和爱心助学公益募捐活动,受到社会各界好评。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嘉峪关市慈善协会授予“2015年度捐赠救助先进单位”。
嘉峪关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 邮编:737100 E-mail:jczjfy@163.com
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