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司法体制改革以来,嘉峪关市两级法院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实现院、庭长办案常态化。
6月8日,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茹作勋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主审了上诉人王建铁贩卖毒品案、张掖市佳源金属结构有限责任公司诉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及第三人翟某社会保障行政确认案。中级法院院长一日审结2案,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
面对案多人少困境,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多措齐聚力,破解新难题。院长带头办案,以上率下做模范,起到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是破解案多人少困局的重要举措,极大的调动了两级法院入额法官办案的积极性、主动性。1-6月,全市两级法院院长、庭长共审结各类案件748件,及时化解了各类矛盾纠纷,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院长作为审判长主审案件,旨在进一步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并在规范庭审行为、提高庭审质量等方面起到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在院长茹作勋的带领下,各副院长、庭长纷纷走上审判台,回归审判一线,带头审理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了使两级法院院、庭长办案规范化、常态化,并形成长效机制,制定了《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绩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根据入额法官年办案数,量化院、庭长年办案数并进行考核。
嘉峪关市两级法院院、庭长办案常态机制的建立,既有利于院领导第一时间了解和掌握审判执行工作动态,提高法院整体办案水平,又极大地缓解案多人少矛盾,充分发挥精英法官办案的示范作用,激发一线法官的工作热情,有效提升了审判质效,极大地助推了司法作风好转和司法公信力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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