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下午,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暨市两级法院“冬日暖心”行动农民工工资兑现大会,向社会和媒体通报一起涉114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232.3万元的执行案件的执行情况。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胡李刚主持会议,党组成员、副院长赵海燕参加会议,中级法院执行局局长曹夫才参加会议,市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王军介绍案件执行情况。
嘉峪关市两级法院为114名农民工发放232万元“血汗钱”
12月14日下午,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暨市两级法院“冬日暖心”行动农民工工资兑现大会,向社会和媒体通报一起涉114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232.3万元的执行案件的执行情况。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胡李刚主持会议,党组成员、副院长赵海燕参加会议,中级法院执行局局长曹夫才参加会议,市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王军介绍案件执行情况。
冬日的雄关钢城,寒气逼人。可是在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八楼会议室内,人声鼎沸,暖意融融,嘉峪关市两级法院“冬日暖心”行动农民工工资兑现大会正在举行,37名农民工代表喜气洋洋、眉开眼笑,将激动和发自内心的感谢写在脸上。因为稍后,他们将全额拿到自己辛苦付出应得的劳动报酬。此次对114人发放的工资,多的高达十几万,少的也有数千元。为表感谢,农民工特选派两名代表将书有“秉公执法解民忧 情系群众送温暖”鲜红鎏金大字的两面锦旗分别送给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城区人民法院相关领导手上。
2017年10月12日,嘉峪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仲裁调解书,被申请人嘉峪关市天一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下称钢结构公司)于同年10月12日之前支付申请人赵斌、胡平等114人拖欠工资2323077.21元。后被申请人未能如期履行仲裁调解书确认的付款义务,申请人遂向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7年10月17日,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赵斌、胡平等114人申请执行钢结构公司劳动报酬案。由于申请人众多,执行标的巨大,加之“两节”临近,该院领导十分重视,决定开辟绿色通道,简化立案手续,并第一时间转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在查找被执行人钢结构公司财产过程中,了解到其在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有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执行案件有执行到位的执行款,及时向院领导汇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茹作勋得知情况后高度重视,责成主管副院长赵海燕和执行局负责人全力支持市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想方设法让农民工们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拿到“血汗钱”,让其充分感受到司法的关怀和温暖。在被执行人钢结构公司有众多被执行案件的情况下,执行法官排除阻力,将中级法院已经执行到位的执行款优先划付给城区法院,用于支付114名农民工们的务工工资。于是,就有了今天下午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八楼会议室热闹的场景。
农民工代表赵斌兴奋之情溢于言表:“真没想到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能全额拿到工钱,可以好好过年啦,真心感谢嘉峪关的好法官!”
(王继禄)
嘉峪关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 邮编:737100 E-mail:jczjfy@163.com
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