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茹作勋主持召开1月院长接待日(每月10日,遇节假日顺延)接访案件交办会。主管副院长赵海燕,市城区人民法院院长辛玉林及立案庭、执行局负责人参加。
辛玉林首先对此月接访的23件信访案件逐一进行了汇报,并对信访人和反映的信访案件进行了说明。在听取汇报后,茹作勋对坚持6年多来,坚持实行院长接待日制度,化解大量信访案件、维护信访人合理诉求、合法权益的工作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茹作勋要求,党的十九大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全市法院要将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将院长接待日这项行之有效的制度坚持好、落实好。一要坚持工作创新。从今年开始每月接访后,要及时召开接访信访案件涉及的主管副院长、庭局负责人、承办人参加的交办会,说明情况,靠实责任,及时答复,限期办理,防止糊弄当事人、走过场。二要持续改进司法作风。要树立形象就是公正的意识,细微之处显公正,案件不论大小、人不论老弱贫富,均要热情接待,周到服务,耐心释法析理,决不能因为态度不好等工作作风问题引起新的上访。三要继续加大执行力度。要综合运用和穷尽各种执行手段,形成强大的执行合力,对藐视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挑战司法权威的被执行人,坚决予以打击,该罚款的罚款、该拘留的拘留,构成拒执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形成震慑,助推社会诚信。四要建立信访案件筛选机制。每次接访后立案庭要筛选,重点关注再访案件。因工作不力再访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对无理缠访闹访的,要依法予以处理,以维持正常的信访秩序。
茹作勋说:“信访信访,相信信任是前提,解决问题是目的。老百姓相信法院才来反映问题,决不能让老百姓怀着希望而来,揣着失望而归。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把每一项便民举措落细落实,让老百姓信‘法’而不信‘访’,发自内心的尊崇法律、信仰法治。”
党的十八大以来,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新一届党组结合涉诉信访工作实际,决定实行每月10日的院长接待日制度,安排党组班子成员轮流接访。谁也没有想到,这一坚持就是6年。老百姓由当初的怀疑、观望、甚至怒气冲冲,到如今的肯定、期盼和点赞,是该院党组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工作,畅通信访渠道、推进信访改革,实行阳光信访、法治信访、责任信访的结果。
(王继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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