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嘉峪关法院网,今天是 2025年05月24日 星期六
  • 关注:
中院新闻
当前位置:首页 » 中院新闻

嘉峪关中院:院长办案成常态 两级法院院长同日审案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8/6/8 8:54:16 阅读次数:
字号:A A    颜色:

鑼逛綔鍕�.jpg

6月6日上午,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茹作勋作为主审法官,开庭审理被告人郭平均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案,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蔡玉霞作为主诉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自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责任制改革和法官员额制改革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推进司法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院长办案成常态。此案公开庭审,全程直播。

被告人郭平均,男,1971年5月22日出生,嘉峪关市人,系酒钢焦化厂职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17年12月31日被刑事拘留,2018年1月12日被逮捕。2017年12月30日22时许,郭平均酒后来到嘉峪关市某街区40号楼2单元X号找前妻马某。郭平均敲门未开门。因其长时间敲门扰民,引起住在该单元三楼董某的不满,二人发生争吵继而引起厮打。郭平均在该单元三楼楼内对董某拳打脚踢致其倒地,后又脚踢董某头面部及身体多处,并解下皮带用皮带扣抽打董某头部,致董某受伤,后郭平均逃离现场。次日7时58分,董某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被害人董某系被他人用钝器(拳脚类)多次打击头部致重型颅脑损伤死亡。郭平均于2017年12月31日被抓获归案。

整个庭审持续2个半小时,经过法庭调查、法庭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及被告人最后陈述,法庭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日宣判。

同日上午,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院长辛玉林开庭审理被告人韩拴峰交通肇事一案,市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军虎出庭支持公诉。

随着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责任制改革和法官员额制改革完成,嘉峪关市两级法院最大限度地发挥新型审判团队作用,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院长、庭长作为员额法官和优质审判力量回归审判一线,带头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是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具体实践,为其他法官树立了榜样,不但减轻了一线法官的办案压力,而且促进了审判质效的全面提升。

(王继禄)